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富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 省大富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机电”)的关联方之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智造”),专门干研发、生产、销售数控加工中心等智能制造装备, 并且依据公司下业的产品特点和客户的真实需求,结合产品加工工艺,独家研发、生产、定制 契合公司现在存在加工工艺和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的专用化设备。 公司的关联方之安徽省配天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机器人),专门干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机器人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结 合公司现在存在生产状况、加工产品形态、加工条件需求,打造定制化产品线。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之“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大富机电, 为满足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增长的需求,拟以募集资金向配天智造采购数控加工中心等智能 制造装备;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为提升装配效率,减少相关成本,向配天智造、安徽配天机器 人采购机械手、自动锁螺丝机等自动化产线相关这类的产品。 本次关联采购、销售金额预计为 12,576.00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富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孙尚传、童恩东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大富机电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 5%,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1 1、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3 的 102C (2)注册资本:人民币 3,267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孙尚传 (4)营业范围:车床控制管理系统、铣床控制管理系统、雕刻机控制管理系统、弹簧机控制管理系统、 PCB 钻铣机控制管理系统、数控机械设备、高档数字控制机床控制管理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电机、电主轴、编码器、驱动器、控制芯片、嵌入式软件、工业自动化产品的设计、技术开 发、销售与有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安徽省配天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6525号(安徽大富重工技术有限公司内) (2)注册资本:5000万 (3)法定代表人:徐志根 (4)营业范围:机器人及机器人零部件开发、制造、销售;机器人传感、检测、控制 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机器人应用相关自动化解决方案、成套装备、自动化系统、 自动化生产线开发、制造、销售及工程安装;柔性制造单元、柔性制造系统、自动化加工成 套工程的开发、制造、销售;机器人及机器人应用、自动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软件开 发与销售;机器人及机器人零部件代理销售;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国内贸易、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单价 总金额 采购单位 关联公司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万元) (万元) 大富科技 配天智造 自动锁螺丝机 TS310-Ⅱ 2 13.50 27 安徽配天机器人 配天机械手 AIR 10P 6 28 168 自动螺杆装配机 TB530 10 29.5 295 大富机电 配天智造 自动锁螺丝机 TS310-Ⅱ 4 13.5 54 卧式加工中心 TH800 200 60.16 12,032 合计 222 12,576.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事项 1、定价原则与采购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司采购政策, 进行询价比价流程,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公司按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配天智造、安徽配天机器人设备,配天智造、安徽配天 机器人保证该价格不高于其他类似交易条件的客户所要求的同类或同型号产品的最低价格 或市场行情报价(以低者为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12,576.00 万元。 2、支付方式与支付依据 2 双方拟签订采购协议,严格按协议执行。设备款按批次支付,每批次设备到公司指定地 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影响 1、2016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自上市以来的首次再融资,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 34.50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持续打造精密共性制造平台,围绕国家“十三五” 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进行业务规划和战略布局,募集资金将投向智能终端等新业务领域,募投项 目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扩产项目”等。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中设备采购的规划,并根据智 能终端业务市场预测及客户的真实需求一直增长的真实的情况,通过采购卧式加工中心等设备,有序 储备产能、合理的安排生产,满足市场和客户的真实需求,逐步提升公司在智能终端业务领域的竞 争优势,全方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设备采购,将逐步扩大公司在智能终端精密金属结构件方面的产能,是公司 经营和精密金属结构件等业务增长的需求;公司通过加快应用自动化设备和自主研发的智能 化装备,全方面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达到降本增效,节约能源消耗和提升产品性能的效果, 从而确保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上的优势,质量优势,快速响应优势,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 司将继续深耕智能终端精密金属结构件制造领域,加快智能化高端装备制造发展的步伐。 3、本次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产业布局和中长期经营发展的策略,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企业独立董事卢秉恒、刘尔奎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核资料后,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真实的情况 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长城证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正常购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加 工效率,扩充公司产能及满足下游客户产品的需求。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3 定的要求; 3、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长城证券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关于大富科技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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